代码到期公告
一.以下单位请在到期之日后一个月内,派人到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市政府一楼)办理换证。
如逾期不换证,我们将依照浙江省人民政府第93号《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希各知照。
二.联系电话:0579-2469511
换证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路801号 市政府一楼质监窗口
三.换证提供资料
1 、企业单位提交以下资料:(所需复印件均须 A4 规格)
1 )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市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quot;变更情况登记单"原件及其复印件。
3 )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申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 )申办组织机构的开户银行和基本帐户。
5 )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要加盖公章)。
6 )代码证书(正、副本)、电子副本(浙江省公共信息 IC 卡)。
2 、事业单位提交以下资料:(所需复印件均须 A4 规格)
1 )提交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核发的《浙江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申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 )申办组织机构的开户银行和基本帐户。
4 )单位公章。
5 ) 代码证书(正、副本)、电子副本(浙江省公共信息 IC 卡)。
3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单位提交以下资料:(所需复印件均须 A4 规格)
1 )交省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省总工会颁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和申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 )申办组织机构的开户银行和基本帐户。
4 )单位公章。
5 )代码证书(正、副本)、电子副本(浙江省公共信息 IC 卡);
4 、机关提交以下资料:(所需复印件均须 A4 规格)
1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人民团体应提交省政府或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的三定方案或批准文件(或介绍信)及复印件;政府非常设机构应提交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和申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注:若法人变更须提供任命书复印件)
3 )申办组织机构的开户银行和基本帐户。
4 )单位公章。
5 )代码证书(正、副本)、电子副本(浙江省公共信息 IC 卡);
5 、其他机构提交以下资料(所需复印件均须 A4 规格)
1 ) a 、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事务所应提供省司法厅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司法鉴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b 、内设机构应提交政府职能部门成立该组织机构的文件及该组织机构目前还存在的上级证明,并提交该内设机构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c 、记者站应提交新闻出版局核发的记者站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管部门提供的机构存在证明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复印件;
d 、期刊应提供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申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 )申办组织机构的开户银行和基本帐户。
4 )单位公章。
5 )代码证书(正、副本)、电子副本(浙江省公共信息 IC 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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